法律条款里的“其他情形”,到底是个啥?盛律师教你看懂民法典的“兜底条款”
- 20 Aug, 2025
如果你自己有看过一些法律条款的时候,估计经常会看到一些其他情形的条款,比如
- 在监护关系终止情形的时候,有一个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 在说诉讼时效中断的时候,有一条是: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在说合同解除条件的时候,有一条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去在搜民法典里搜 “其他”,或者 “其他情形”,能看到不少条款。这个其他,就像个神秘的“等等”,一般会跟在几个明确的例子后面。
很多人看到这就犯嘀咕:这个其他到底是个啥?是不是说这里面能装下任何东西,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当然不是啦,其实啊,法律条文里的每一个字,都不是随便写的。这个其他,在法律上一般管它叫 “兜底条款”。它可不是写法律的人偷懒,恰恰相反,这是法律的智慧和远见,是必须存在的内容。
今天,盛律师和大家聊聊,这个“其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又是如何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的。
为什么一定要兜底?
咱们都知道:法律条款是人写的,对吧?人写的,不可能预见到未来会发生的所有事情。社会在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几十年前立的法,怎么可能把今天直播带货、网约车、虚拟财产这些事全都写进去?
写不全,怎么办?那就留个口子在那,让能灵活应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新情况。有的人可能会说,每次出现新情况就改条款啊,往里面不断增加总行吧。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是改动起来流程很复杂,很慢,跟不上发展变化的。第二个是,有时候情况太复杂,不可能全部列举进去的,要留点灵活变通的余地。
我举几个例子,大家就能体会到这里其他的用处了。比如离婚案件中,《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另一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在这些明确列举的情形后面,就跟着一句“有其他重大过错”。
那这个“其他”包括什么?法院在实践中,就可以把很多新情况装进了这个其他里。比如长期、严重的冷暴力,或者是沉迷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
其他不是个筐,不能啥都往里装
说到这,肯定有朋友会担心:那这个其他会不会被滥用?法官想把它解释成什么,就是什么吗?
当然不是了。这个兜底条款怎么用,不是拍脑袋决定的。法官在适用它的时候,必须非常谨慎,要遵循几个基本法律原则:
- 参照“邻居”原则:其他情形的严重程度,必须和它前面列举的那些情况(比如家暴、重婚)差不多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你不能说对方不爱洗脚,也算其他重大过错,那肯定不行。
- 公序良俗原则:解释和适用必须符合社会普遍接受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能违背大多数人的道德认知。
- 公平正义原则:适用其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保护弱者,惩罚过错方。
所以啊,虽然“其他条款”给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这个权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有严格的适用标准。
盛律师说
可能普通人觉得,法律条款很死板,是刚性的条件,但其实它一点也不僵化的。这些“其他”兜底条款,就像是法律这部精密机器上的“弹性关节”,让它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时,能够灵活转动,做出最合情合理的判断。
盛菲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腾讯员工好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