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字想反悔,到底怎么才算显失公平?普通人不知道的法律后悔药

我写了不少劳动纠纷相关的文章了,然后不止一次告诉朋友们,不要随便在离职协议上签字。很多时候,签了字就被动很多。然后还是架不住有的朋友脑子一热,就被忽悠的签了字。

然后又朋友问我:“盛律师,我当时脑子一热,跟公司签了赔偿协议。看了你的文章后,自己仔细算了下账,发现亏大了。这字我也签了,钱也拿了,还能反悔吗?”

咱们都知道世上没后悔药的,不过法律上,有些场景下,就算签了字也是允许反悔的。今天我们来看其中一个场景,就是“显失公平”。当然了,这后悔药要不是那么好吃的,我分享两个案例给大家,大家可以品品里面的味儿。

案例一:工伤只赔3万5?这个字签了不算!

先看第一个案子,是关于工伤私了的。有个大哥,在车间干活时不幸骨折,被定为十级伤残。如按照法律规定,这时候他能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医疗补助等加起来,大概有18万多。

但他所在的公司没给他交社保,为了省钱,公司就“说服”他签了个协议:一次性给3万5,以后两清,啥也不许要了。高大哥当时急着用钱,也没多想,就签了字。

后来高大哥反应过来了,觉得自己太亏了,就去仲裁,结果仲裁输了。他不服气,又告到了法院。法院怎么判的呢?

法院这次站在了高大哥这边。法官认为,高大哥本来能拿18万,协议里只给了3万5,连零头都不到。对于显失公平的话,法律实务中常参考是否低于法定标准的70%。这对于一个受了伤、急需用钱的劳动者来说,明显是显失公平。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那份3万5的协议,让公司再补给高大哥15万多。这里我多说两句吧,如果是工伤赔偿,因为涉及到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和救命钱,法律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如果赔偿金额连法定标准的70%都不到,大概率是能撤销重判的。

案例二:拿了27万还想要钱?这次反悔不行!

再来看另一个案子,结局就完全不一样了。冀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老员工,离职的时候,公司经营有点困难。双方坐下来谈,最后签了个《协议书》:公司一次性给冀先生27万多,包括所有的补偿金、加班费等等,以后双方就两清,互不相欠了。

钱到手后,冀先生后来觉得不对劲:那个协议里算的平均工资,没把我的年终奖算进去啊!如果算上,我应该能拿更多。于是他又去仲裁,又要公司补钱。然后后面又和公司签了个调解书,公司又把年终奖补了给他。

后来还是觉得之前的补偿金少了,又去想多要点补偿金。结果这次法院驳回了冀先生的请求。为啥呢?法院说得很透彻:

首先,之前的协议书其实是一笔“风险交易”。当时公司快不行了,你如果不签协议,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或者要打好几年官司。冀先生选择了落袋为安,拿了确定的27万现金,哪怕比理论上少点,也是为了规避风险自己选的。

这个案例也很有代表性,如果大家是为了规避风险,自愿做出的让步(比如为了快点拿到现钱而打折),只要不是被胁迫,不是对方骗你,法律通常是尊重大家的意思自治的。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盛律师说

看完这两个案子,大家心里应该多多少少有点数了。如果你想推翻签好的协议,通常得满足这么几个条件:

  1. 真的“太”不公平了:像第一个案子,在该拿18万的情况下只给了3万,利益严重失衡。
  2. 你当时处于“危困”或者“不懂”的状态:比如你正躺在医院急需手术费,对方趁火打劫让你签字;或者你完全不懂法,对方利用信息差忽悠你。

当然了,盛律师最想跟大家说的是:**最好的保护,永远是签字之前多看一眼,多问一句。**这种“反悔”的官司,打起来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赢。

盛菲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腾讯员工好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