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归吃瓜,别随便传明星的小道消息,不然被起诉侵犯名誉权就麻烦了

在逛小红书呢,看到有艺人许某发了个声明,对网上针对他的一些不实言论,做了个回应。说是已报警,并委托律师起诉。

然后看到有人贴出律所的声明了,近日有网路用户通过网路平台持续散布许某先生出轨、劈腿等不实言论,并通过评论区互动、暗示等方式误导公众,上述行为已严重侵犯许凯先生的名誉权。

其实啊,娱乐圈的瓜不少,也经常看到很多人在传。很多人在面对艺人八卦的时候,总觉得“法不责众”,或者认为公众人物就该被议论,没什么大不了。

其实啊,万一运气不好,是真会吃瓜吃到官司的。今天,我和大家聊聊其中一个,就是关于名誉权。

乱发内容可能侵犯名誉权的

其实大家一定要有个认识,就是上网跟现实生活一样,说话是要负责任的。

估计不少人都知道,公然的、指名道姓的侮辱、诽谤他人,是侵犯名誉权。所以呢,他们都用代号,缩写,没指名道姓,或者传一些“内部人士”截图。

这样应该没事?错了,这种想法很危险。在法律上,有一种侵权叫“影射类侵权”。只要有证据能让大家看出来,你说的就是那个艺人,那不管你用的是“L姓男星”还是“二字女星”,都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最高法其实发过典型案例 《范某某诉毕某某、贵州某文化传媒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案》,大家感兴趣可以去搜搜。

还有人说:“我只是转发,又不是我编的。” 这也是一个常见的误区。明知道信息是假的或者很可能是假的,你还去转发,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转发次数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度,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上怎么判断你是不是侵权了呢?《民法典》里写得很清楚,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就是侵犯名誉权。“名誉”是什么?说白了,就是社会上大家对一个人的品德、声望、才能的综合评价。

你捏造事实,说人家私生活混乱、耍大牌、数据造假,这些都会直接导致别人对这个艺人的社会评价降低,这就构成了侵权。

被告上法庭,你要付出什么代价?

一旦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后果可能比你想象的要重。

首先是赔礼道歉。法院会判决你在你的社交账号上,连续几天(比如10天、30天)置顶发布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有的人觉得没关系,不就道歉吗,又不是什么大事。那后面还有赔偿等着呢,你总不会和钱也过不去吧。

这里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艺人为了打官司花的钱,比如律师费、公证费等等。金额从几千到几万甚至更高都有可能。特别是一些大牌艺人,人家要律师有律师,要人脉有人脉,要是咬住了让你多赔钱,你还真得掂量掂量。

有的人说我钱多,不在乎,那除了民事的,可能还有刑事的呢。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比如你造的谣言被大量点击、转发,或者导致艺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可能会构成诽谤罪,面临的是刑事处罚,最高可能判三年有期徒刑。

当然了,如果你是对艺人的作品、演技进行正常的批评,或者你披露的是有事实依据的真实信息,即便言辞尖锐一些,通常也不会被认定为侵权。法律要求公众人物对批评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盛律师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你可千万别当成段子,它真的不只是说说的。

不信你去搜搜看明星们的起诉记录,有不少案例,都是因为一些不当言论,被起诉侵犯名誉权,然后赔钱道歉的。

盛菲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腾讯员工好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