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被辞退,仲裁全输,一审全赢!公司到底要赔多少?

去年办了一个劳动纠纷案件,前几天一审结果终于出来了,算是一个不错的结果,这里分享下。我的当事人,一位在试用期发现怀孕的准妈妈,被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了。

我当时代理后,先去打劳动仲裁,结果不是很理想。仲裁委认为不是违法辞退,驳回了所有的请求,公司一分钱都不给。

虽然有点意料之外,不过嘛,仲裁出现这种结果我也不奇怪。其实和身边律师聊天,也都知道仲裁有时候结果会不是很理想。不过嘛,劳动仲裁只是前置的流程而已,还是法院诉讼可以解决问题。

当事人当时也比较没信心,不过在听我分析后,还是信任了我,于是继续起诉。一审结果果真反转,公司被认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一大笔钱。

这个案子可以分享的地方还挺多的,比如怎么看待仲裁结果,怀孕被违法辞退,公司到底要怎么赔偿,很多人可能都不清楚,今天听我来聊聊吧。

孕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我的当事人,去年入职广州一家科技公司做人事行政主管,签了3年合同,试用期6个月。工作一直勤勤恳恳,转折发生在7月。她发现自己怀孕了,也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上级。

然后,魔幻的事情就开始了。公司先是找了个“私自录音”的由头,给了她一个违纪处分。紧接着,又说要把她调到另一家关联公司去。结果到了8月7号,公司直接给她了一个《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通知书》,让她当天就走人。

公司给的理由很多:什么沟通能力不行、工作有失误、违反保密规定……洋洋洒洒一大堆,核心就一句话:你不行,我们不要你了。

可笑的是,从她告知怀孕,到被辞退,前后不过十几天。这一切到底是巧合,还是公司为了辞退一个孕期员工,精心铺排的局?

仲裁为什么会输?

劳动纠纷有前置的仲裁阶段,这个必不可少。广州仲裁速度还挺快,只是结果,让我很意外,也让当事人备受打击。

公司在仲裁时,拿出了聊天记录、员工手册等一堆证据,试图证明当事人确实不行,他们辞退是有理有据的。

仲裁庭可能认为,公司提供的证据形成了一个看似完整的链条,最终采信了公司的说法,驳回了我们所有的请求。

其实不少劳动者估计都有类似的遭遇,面对强大的公司,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仲裁,结果就败了。还有的人就心灰意冷,放弃了。其实,仲裁并不是终局,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少仲裁结果和一审都是有出入的。所以不要被仲裁影响到,大胆去诉讼。

法院凭什么让我们翻盘?

到了法院一审阶段,我们把所有的证据和逻辑重新梳理,向法官强调了一个核心观点。而这,也正是法院最终支持我们的关键。

那就是公司说的“录用条件”,到底是什么?公司说当事人不符合“录用条件”,那请问,具体的录用条件是什么?你们在招聘时写在岗位说明里了吗?入职时白纸黑字确认过了吗?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吗?

答案是:没有。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在入职时就明确告诉过当事人,做到什么样算符合,做不到就算不符合。既然标准都没有,你凭什么说人家不符合?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公司提出的那些理由,比如沟通问题、工作失误,顶多算是工作表现或是否胜任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就算员工不胜任工作,公司也必须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如果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公司才能解除合同,并且还要给 N+1 的补偿。

而这家公司呢?直接用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个最省事的理由,跳过了所有法定程序,这是典型的违法操作!

这里也要多说点,法律为了保护三期的女员工,设置了非常严格的保护措施。公司不能随意以不胜任工作等理由辞退她们。这家公司的所有动作,都发生在知晓当事人怀孕之后,这让他们的所有理由都显得苍白无力,更像是在为辞退孕妇这个真实目的找借口。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我们的观点,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到底要赔多少?

一审赢了,那么公司要赔多少,只是普通的 2N 吗?当然不是。

首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N),因为当事人工作未满半年,所以N是0.5,2N 就是 1 个月的工资。法院按试用期工资 9600 元计算,判赔 9600元。

接着还有孕期,哺乳期工资损失。孕期和哺乳期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的 20% 支付,但不得低于广州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经折算,当事人试用期工资的 20% 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 2300 元,应以 2300 元为基数计算。

此外还有产假工资,按照当事人转正后正常工资标准 12000 元支付,产假 98 天,加上 80 天广东奖励假,15 天难产假,总共 193 天。这笔钱,一共是 75310.34元。

除此之外,法院还判决公司必须为当事人开具离职证明。从0到超过10万多,这就是坚持下去的意义!这也是法律保护三期女员工的实际行动。

盛律师说

作为女性,深知职场的一些潜规则。有些公司的岗位,本就对女性不太友好,招聘的时候会问是否已婚,是否已有孩子之类的。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只是因为怀孕就被辞退,对女性打击太大了。

很多公司就是抓住了劳动者怕麻烦、不懂法、不敢抗争的心理,才敢肆无忌惮地搞职场歧视。我写这篇文章,就是想通过这个真实的案例告诉大家,就算是试用期,大家也不要怕,可以大胆争取权益。特别是三期的女员工,法律有特殊保护,大家遇到被恶意辞退,可以大胆走法律途径的。

盛菲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腾讯员工好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