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换名字让你重签合同,之前的工龄还算数吗?90% 的人都搞不清楚
- 14 Oct, 2025
昨天有个朋友在我之前的文章下面留言,说老板忽然通知大家说公司换名字了让重签劳动合同。这位朋友比较担心,换了名字,那之前的工龄还算数吗?万一换了名字后被裁员了,那计算经济赔偿的时候,N 是不是就清零了?
我理解这位朋友的担忧,毕竟大家每天勤勤恳恳上班,好不容易工龄长了。忽然被通知换公司主体,心里肯定不放心。
估计大家也都好奇,法律上有没考虑到这个情况,然后是怎么规定的呢?
结论:换汤不换药,工龄接着算!
先给大家一个好消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你人还在、活还在。只是公司换了个马甲,那你的工龄就应该连续计算,不会清零!
为什么?因为法律制定者,早就预料到公司可能会用这种方式来规避责任。我们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有明确规定: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核心思想就一句话,只要不是你自己的原因,从老东家被安排到新东家,并且老东家没给你结清经济补偿,那你在老东家的工龄,新东家必须认账。
大家要有个朴素的法律观,那就法律看的是事实,而不是那张纸上的名字。这里只要不是你个人原因,那被调动到新单位,或者单纯是公司换了名字,那工龄就得接着算。其实,法律注重实质这个我之前也有说过,比如劳动关系不强调一定有劳动合同。
具体有哪些情况?
那问题来了,在司法实践中,到底怎么算是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也做出了说明:
- 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 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 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 其他合理情形。
这些法言法语你看着可能还是有点懵,我给你拆解成几种最常见的情况,你对号入座就行。
第一种就是常见的公司改个名字,比如原来叫“小目标科技”,现在改成“大梦想科技”,但工商主体还是同一个,只是做了个名称变更。这种情况下,工龄 100% 连续计算,没有任何争议。
第二种就是你被安排到了新公司,这是猫腻最多的情况。比如老板把你从总公司调到了子公司,或者调动到他的一个关联公司去。这里的关键点在于,这不是你的个人选择,而是公司的安排。这时候只要老东家没有依法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N+1那些钱),那么你的工龄就必须带到新公司去,合并计算!
公司找你签新合同,你该怎么办?
道理都懂了,具体操作层面该注意什么呢,盛律师给大家支点招吧。
如果被通知换公司,或者被通知换一个主体重新签劳动合同。你就要开始注意收集证据了,哈哈,默默收集证据永远没错的。
收集哪些证据呢?我举点例子,比如公司发内部通知说改名字了,要让大家重新签劳动合同。那你就把通知截图或者拍照保存。或者是老板口头说要把你调到另一家公司,然后公司其实也是他控股的,那你就可以偷偷录个音,再查查新、老公司的股权关系。
最后,盛律师也多说几句,大家不要觉得工龄只是数字而已。它能直接关系到带薪年假天数,医疗期长短。另外万一将来公司要跟你解除合同,它决定了你能拿多少经济补偿的。所以,适当懂点法,收集好证据备着,关键时刻用得上。
盛菲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腾讯员工好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