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正当防卫?从构成要件到司法实践,这些典型案例不容错过。

提到正当防卫,你可能马上会想到电影《第二十条》里那些让人热血沸腾的画面:普通人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勇敢反击不法侵害,最终被法律认定为“正当”。

但现实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可没那么简单!今天,我带大家通过几个典型案例,聊聊正当防卫的“那些事儿”,看看它到底有多难。

正当防卫:法律赋予的“反击权”

先说说正当防卫是什么。《刑法》第二十条讲得明明白白: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听起来很简单,对吧?但难点在于,法律要求防卫必须满足几个条件:不法侵害得“正在进行”、防卫得“针对侵害人”、力度还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一旦踩线,就可能变成“防卫过当”,甚至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过去,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偏严,很多人明明是为了自保,却被判了刑。这让不少人感叹:“被打了还不能还手?”

被打了还手就是互殴?

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以一般人视角”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冷静如机器人。同时,一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陆续发布,激活了“沉睡”的正当防卫条款,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接下来,咱们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感受一下正当防卫认定的曲折与突破。

昆山反杀案:从“以暴制暴”到正当防卫的里程碑

2018年,江苏昆山,一起街头冲突引发全国热议。于海明骑自行车时,与醉酒驾车的刘海龙发生争执。刘海龙掏出砍刀追砍于海明,气势汹汹。于海明夺刀反击,致刘海龙死亡。一开始,舆论担心于海明会被定故意杀人罪,毕竟结果是“人死了”。但警方调查后认定:刘海龙的行为属于“行凶”,严重威胁于海明生命安全;于海明反击时,侵害仍在持续,且夺刀后反击是情急之下的本能反应,符合正当防卫条件。

这个案子入选了最高检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堪称正当防卫适用的里程碑。它告诉我们:面对持刀行凶的暴力侵害,防卫人无需“精确计算”反击力度,只要是为了制止侵害,造成伤亡也不算过当。这个案子还推动了司法理念的转变:不能简单看结果(谁死谁伤),而要站在防卫人当时的角度,综合考虑侵害的紧迫性和防卫的必要性。

赵宇案:见义勇为的“代价”与正义回归

再来看一个让人唏嘘的案例。2018年,福州小伙赵宇听到楼下女子呼救,发现一男子李某正在施暴。他冲下去制止,将李某推倒在地并控制住,过程中李某受了轻伤。没想到,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罪拘留了赵宇!这让很多人愤怒:见义勇为反被抓,法律还保护好人吗?

案件引发热议后,检察机关介入,重新审查证据。最终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赵宇的目的是保护他人,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赵宇被无罪释放,还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这个案子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提醒司法机关: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它也告诉我们,正当防卫不仅保护自己,也保护见义勇为的勇气。

甘肃王某民案:普通人的“事中判断”

2019年,甘肃泾川县的王某民遇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冲突。当地恶霸张某持刀闯入王家,威胁要“教训”王某民全家。王某民情急之下拿起木棍反击,将张某打伤。警方起初考虑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张某持刀入室,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王某民虽造成张某受伤,但考虑到他面临的恐惧和紧迫环境,防卫行为合理,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个案子被最高检列为“不批捕典型案例”,强调了“一般人视角”的事中判断。啥意思?就是不能要求防卫人像法官一样冷静分析,而是要站在普通人当时的情境下,判断他反击是否合理。现实中,谁面对持刀歹徒还能淡定计算力度?这个案例让正当防卫更贴近人性,也让普通人更有底气保护自己

防卫过当的警钟:限度是个技术活

当然,正当防卫不是“无限开火权”。如果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2018年广东的一起案件就敲响了警钟。莫某发现小偷聂某偷窃自家小卖部,追赶时泼了两次石灰,导致聂某重伤。法院认定:聂某的偷窃虽是不法侵害,但危险性较低,莫某第二次泼石灰时,聂某已无继续侵害的能力,力量对比也明显悬殊。莫某的行为被判防卫过当,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防卫的“度”很重要。法律鼓励反击,但不鼓励过度报复。判断限度时,法院会看侵害的危险性、防卫的手段、双方的力量对比等。如果侵害已停止,或防卫手段远超必要,就可能越界。

正当防卫为何难?司法实践的痛点

通过这些案例,你可能发现正当防卫的认定像走钢丝,既要保护防卫人的权利,又要防止滥用。为什么这么难?有几个痛点:

  • 时间条件的模糊性: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但现实中,侵害的开始和结束往往难以精准判断。比如,侵害人倒地后是否还有威胁?像王某民案,检察机关就强调要综合情境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 限度的主观性: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没有统一标准。昆山反杀案中,于海明的反击致人死亡,但被认定合理;莫某案中,泼石灰却被判过当。司法实践中,法官得结合具体案情,权衡侵害与防卫的“比例”。
  • 理念的转变:过去,“谁死伤谁有理”的观念影响深远,导致正当防卫认定偏严。近年来的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推崇“事中判断”和“存疑有利于防卫人”,但理念落地需要时间。
  • 证据的挑战:正当防卫案件往往发生突然,现场证据可能不全。比如,没有监控,双方各执一词,司法机关就得靠间接证据推断,难度不小。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盾牌”,但用好这面盾牌,既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从昆山反杀案到赵宇案,再到王某民案,这些典型案例让我们看到,正当防卫的适用正在从“沉睡”走向“觉醒”。它不仅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也点燃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作为律师,我想给大家几点实操建议。首先要记住反击的目的是制止侵害,不是泄愤或报复。然后尽量控制力度,面对威胁,优先选择劝阻、逃跑等低烈度手段。如果必须反击,尽量避免致命伤害。事后尽快报警,保留现场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侵害的紧迫性和防卫的必要性。

下次遇到不法侵害,你会怎么做?灵魂拷问来了~

盛菲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腾讯员工好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