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律师能“吃完原告吃被告”,盛律师要出来抗辩了~
- 27 May, 2025
写文章这一个多月,法律科普了不少文章了。评论区也有不少读者让我大开眼界,给我“科普”了不少我不知道的事。
其中这个我是百思不得其解,不止一个读者留言说我们律师
吃完原告吃被告
我知道,社会上对律师这个职业,确实存在一些误解,甚至是偏见。但我没想到,会偏见到这种地步,会认为律师“吃完原告吃被告”。
我来试图猜猜?
为什么会有人这么想呢?我琢磨了几天,也找一些朋友聊了些,最后猜测大概有这么几个原因。也不知道对不对,说出来大家看看吧。
第一个可能是信息不对称:。法律这东西,专业性其实挺强的。老百姓平时接触少,很多程序、规定不了解,就容易产生误会。看到律师在原告被告之间周旋,可能就觉得这里面有“猫腻”。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比如有一个民事纠纷,当事人想要索赔 10 万,但律师呢分析了下,觉得 8 万是有依据的,法院可以支持。剩下的可能很难被支持,就把实话给当事人说了。当事人可能就觉得律师没完全站在自己这边,还替对方说好话,就是两头通吃。
第二个可能就是影视剧的夸张演绎:。有些电视剧、电影,为了追求戏剧效果,把律师的形象塑造得过于“精明”,甚至不择手段。看多了,大家可能就觉得律师都是那样的。还有些短剧,为了流量是啥剧情都能编,关键是还真有人信。
当然,我也不排除确实有个别律师真能做到两头忽悠。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任何行业都有害群之马,律师行业也不例外。虽然我身边还真没见过,但可能真就有极少数律师,为了私利,做出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这些个案被放大,就容易让整个行业背锅。
律师的紧箍咒
其实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做律师没那么容易,这个行业监管很严。律师是有很多“紧箍咒”的,绝大部分律师是不可能,也不敢“吃完原告吃被告”的。
为啥?我简单给大家说说这里面的规矩。
首先就是利益冲突原则:,这是我们律师执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条红线。简单说,就是同一个律师或者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不能在同一个案件中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你想想,如果我既帮着原告告你,又帮着你应诉,那不就乱套了吗?这在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
《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都有明确规定。一旦违规,轻则警告、罚款,重则可能要吊销执照,饭碗就没了。既然不能同时代理双方,那怎么两头都吃呢?盛律师都想不到有啥办法能做到。
此外呢,对于律师来说,专业能力重要,职业道德和声誉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律师很多案源都是靠熟人介绍的,一个律师如果连最基本的诚信都做不到,在圈子里是混不下去的。口碑坏了,谁还敢找你?我执业这么多年,好多当事人基本都是通过朋友或者同事介绍找过来的,都是因为信任我。
盛律师说
律师的工作确实需要和案件的各方打交道,包括对方当事人、对方律师、法官等等。这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争取对我们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果。有时候,可以说我们是和事佬,但这和”两头通吃”完全是两码事。
说到底,律师也是一个凭专业吃饭的职业。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大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只有帮当事人真的解决问题,这样拿钱也心安。
如果您遇到了法律问题,要有自己独立思考能力,相信常识,别轻易相信那些流言蜚语。找个真正靠谱的律师咨询一下,听听专业的意见,这才是最稳妥的。
盛菲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腾讯员工好评律师